第(2/3)页 刘三炮举起只剩两根手指的右手,开玩笑道,“果然叫夹卵子的……” 林川松了一口气,将手中的长枪举到眼前,又爱不释手地放下。 大名鼎鼎的M1加兰德步枪,号称“二战传奇步枪”,是二战时期,美国军用枪械设计的巅峰之作。林川拿在手里,能明显感觉到,这款枪的整体设计非常精良,充分考虑了耐用性和可靠性。而在二战时期的表现,无论是泥泞的沼泽地、沙尘暴的侵袭,还是极端的温度条件,M1加兰德都配得上“全天候步枪”的名头。 而它和莫辛纳甘相比,最大的优势,当属于“半自动”射击方式了,再加上一次装弹八颗的弹匣,这让它无需拉栓,就能连续快速射击八次。在朝鲜战场上,志愿兵也给它起了个名字,叫“大八粒”。 至于刚才他提醒刘三哥的,也是这款加兰德被诟病的一个缺点,就是枪机容易夹手指。 因为装弹夹之前,枪是处于空仓挂机状态,当弹夹装入之后,枪机释放,由于复进簧的作用过猛,枪机会非常迅速地复进,手速慢的,就会被直接夹住。 刘三炮见他爱不释手的模样,问道:“兄弟,你喜欢这枪?” 林川点了点头:“美军的王牌枪啊,谁不喜欢。” “喜欢就拿着,子弹都给你。”刘三炮把地上的子弹哗啦一声都拨拉过去,“给,都装包里。” “啊?”林川愣了愣。 “啊什么啊?” “不得……缴公吗?”林川小声道。 “咱民兵大队不就是公吗?”刘三炮也低声道,“水连珠是我借你的,特务这一把是抢的哨兵的,得还回去。这什么夹卵子的,充公,你一把,我一把,廖长春指定没意见,听我的,别叨叨。” “那行。”林川憋着笑,把子弹全装进了背包里。 就一点不太好,加兰德和莫辛纳甘的子弹不通用。 两人“分赃”完毕,李满仓和丁大山也扎好了扒杆,把抓到的特务放在了上面,拖着往回走。 那特务被林川一枪打中胳膊,后来中的一枪,是从背后直接贯穿了肩膀,虽不致命,但在这个天气里,能不能活着出山,还是未知。 回去路上,接上了胖子和大眼雕,沿着黑瞎子岭那条路出山。 这条路上,有一个林场的房子,是解放前的老林场,已经荒废了。 他们赶到那间荒废的房子,天已经黑了下来,几人赶紧升起火来。 噼啪燃烧的火堆,终于驱散了整日的严寒。 林川拿水壶装了雪,在火堆上化开,又稍微热了一会儿,便拿起来,走到那名特务身边。 特务失血过多,已经晕过去几次。 他往特务干裂的嘴里倒了点水,让他喝下。 那人浑身发抖,有水进了嘴里,悠悠地睁开了眼睛,低声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 林川没说什么,喂他喝完水后,又站起身,去拿了块干粮回来。 他把干粮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,塞进对方嘴里,再倒点水进去。 干粮就是用玉米面做的饼子,用水一泡就能化开。 第(2/3)页